- 詢問使用人身分(是否設籍或居住於新竹市)
如否:轉介其他相關單位或廠商
如是:進行第二步驟 - 告知各項應備文件及輔具保證金
- 詢問使用者身體狀況(工作人員或評估人員評估適用之輔具類別)
- 確認需借用之輔具
如無庫存:排入預借名單(持有庫存時主動通知民眾)
如有庫存:進行第五步驟 - (親洽)填寫輔具借用單、備齊相關文件
- 繳交保證金(經濟弱勢者免繳)
- 教導如何正確使用輔具
- (經濟弱勢者)中心協助載運輔具
(一般民眾)自行載運輔具
- 製氧機僅供經濟弱勢者借用。
- 標示 之輔具其耗材需自備。
- 標示 之輔具借用前需出示醫師診斷證明書。
輔具名稱 |
保證金 |
輔具名稱 |
保證金 |
---|---|---|---|
一般輪椅 |
2,000 |
特製輪椅 |
3,000 |
助行器 / 腋下枴 |
500 |
拐杖/四腳拐 |
500 |
電動病床 |
5,000 |
一般病床 |
2,000 |
氣墊床 |
3,500 |
助步車 |
500 |
製氧機 |
0 |
氧氣瓶 |
2,000 |
抽痰機 |
1,000 |
噴霧器 |
1,000 |
便盆椅 |
1,000 |
沐浴椅 |
2,000 |
其它輔具 |
請洽詢 |
-
一. 身份文件:
- 使用人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- 使用人若為身心障礙者需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。
- 二. 保證金(請參閱輔具保證金一覽表)。
- 三. 其它證明文件:
- 借用製氧機、氧氣瓶及抽痰機者需檢附當年度(或三個月內)之醫生診斷證明影本。
- 第一類對象之經濟弱勢者,需檢附依社會救助法列冊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